元月15日,赤壁法院组织执行被执行人王清宏系列案件,顺利将王清宏一家强制迁出铁山村王清宏原居住的房屋。
被执行人王清宏曾与铁山村合作开办宏发制刷厂,约定铁山村出土地,王清宏出资金。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王清宏盲目投资兴建厂房、办公楼、住宿楼六栋,欠下巨额债务,并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王清宏一家住铁山村。强制迁出前,王清宏有生效债务600万余元,债权人数十人,有怀孕的女儿与其同住。强制迁出中存在王清宏家人阻碍执行出现身体不适及其债权人阻挠执行等意外的风险。对此,赤壁法院认真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赤壁法院院长徐红兵事先向市政法委书记作了汇报,并取得了政法委领导及当地派出所、铁山村委会、公正机关和当地医院等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元月14日,赤壁法院召开执行行动会议,院长徐红兵强调了此次执行活动的目的要求,本次执行总指挥、执行局局长何家明对此次执行活动作了详尽的具体安排部署。
15日上午8时30分,执行人员按执行预案要求赶至执行现场,并按分工要求展开工作。首先,执行局长何家明向王清宏出示工作证,并告知法院此次执行活动的任务,表明法院依法强制其迁出房屋的决心,希望其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不要作无谓的抵抗!与此同时,人员控制组开始分别做王清宏家人的工作,外围控制组控制不让无关人员进入执行现场,公证组和摄像组开始对执行过程进行现场照相、录像的取证工作。接着,财产清点组、财产搬运组开始工作。执行中,被执行人王清宏及其家人都有过不同程度的冲动。王清宏的女儿自恃怀孕在身,高喊:“法院的人打人,推我!”执行人员当即指出,其无中生有妨碍执行的想法对其本人有害无益。面对现场摄像镜头,王清宏的女儿很快自知理亏地平静下来。由于准备充分,处置得当。王清宏及其家人妨碍强制执行的危险想法均被执行人员止于萌芽状态,由对抗转为平静再转为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王清宏一家的财物清点搬运上车,从上午9点到12点半历时三个半小时,装车十二辆。中午,法院执行人员让协助执行的外单位人员先吃盒饭,干警们却坚持工作到下午1点半,将强制迁出的财物运送至安置地点后再吃快餐。
执行人员同时也给予了被执行人王清宏一家足够的司法人文关怀。为被执行人王清宏准备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和一个临时安放财物的仓库。执行开始时,王清宏说还没有吃早饭。执行人员当即给买来早点给他吃。中午,执行人员让王清宏一家与其他协助执行人员先吃盒饭。执行人员严肃执法,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和事事处处为当事人作想的高尚情操感受动了被执行人王清宏一家。至下午四点,王清宏在新住的安置房里签收了法院强制迁出时临时扣押的全部财物。